最近看到一则国内新闻:说成都有业主私自封闭阳台被物业告上法庭,一审判物业胜诉。业主不服提出上诉,结果二审判物业败诉,说物业没有权力管。
如果说物业没有权力管,那么该谁管呢?警察管不着,政府又不管,难怪世风日下,违法乱纪猖獗,好人难做,坏人无法无天。
我认为,不管物业有没有权力管,法院总该管吧,总该惩恶扬善申张正义吧?法官你认为私搭乱建好吗?你认为家家阳台封闭的五花八门像鸽子笼似的,城市乱七八糟的好吗?
我知道,人嘴两张皮,怎么说都有理。比如当年南京的法官判定见义勇为有罪,理由就是不是你做的为什么要帮,一下子让宣传多年的雷锋精神死掉了,从此碰瓷盛行,世风日下。
这下好了,成都的法官又立功了,物业管理有罪,业主乱建有理,呜呼哀哉,真不想多说了……